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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试安排的通告

来源:羿文教育发表时间:2021/08/24 12:55:51阅读数:415收藏羿文教育

因疫情影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试安排的通告》,详情如下:

关于调整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试安排的通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经研究,调整江苏考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排(原定9月11、12日举行),施行停考。在江苏考区报名成功参加2021年度该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所缴纳的报考费用无需另行提出退费申请即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参加2020年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因停考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报考地区号+12333)。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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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