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 力社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19〕5 号)精神,现将我省 2022 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 4 月 17 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下午:2:00-4: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和“安装工程”4 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考点设在省直和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 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 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3 年;
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 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1 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 年;
5、具有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在本条第 1 项至第 4 项规定的学历学位基础上相应增加 1年。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时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报名级别为“免一科”)。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2016 年 3 月 1 日前取得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的;
3.具有经济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截止当前最新的专业评估院校名单请查看《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 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1〕第 2 号)。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报名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已通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其中一门的,报考级别为“考全科”,非“免考一门”。
(五)报考条件中涉及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实习期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571-88055503、88055530(建筑与安装专业)、0571-83789623(交通运输专业)、0571-87098721(水利专业)。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 2 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对于免考基础科目 的,必须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或相应专业(增项)成绩合格证明。
四、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流程
报考条件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于 3 月 7 日至 16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在报名系统中做出真实性承诺后,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程序。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报考专业、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及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2.报考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3.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 4 月 12 日至 16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省直、设区市及义乌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登记处理。注意“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88395085。
(二)报考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专业、级别、考区、报名点)等,务必经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如属报名人员传错、填错或选错以上信息,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 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成绩及合格证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网上交费前可自行修改,网上交费后则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2.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网上所选“考区”“报名点”必须是在我省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否则,若影响参加考试或成绩及合格证明使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长三角地区另有规定的除外)。
3.在成绩有效期内,如有公共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 知识》合格成绩的,可以改报考专业。成绩有效期内如有专业科 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合格成绩的,不得改报专业。
4.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使用支付宝直接完成网上考试费交费。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考 生交费,以免错交费或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试费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 考试费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每人每科 55 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每人每科 75 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 时所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 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