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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6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羿文教育发表时间:2026/08/06 21:36:36阅读数:2657收藏羿文教育

内蒙古2026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24日

 

9:00-12:00

 新闻基础知识

14:00-17:00

新闻采编实务

      (二)科目设置及成绩管理办法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混合试卷。应试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2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所在新闻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无新闻单位同意报考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本项考试。

      关于报考政策问题咨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咨询电话0471-4865546(工作日9:00-12:00;14:30-17:00);关于报名系统及考试考务相关问题咨询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工作日9:00-12:00;14:30-17:00)(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

      2026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报名考务环节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

8月7日-8月19日

网上资格审查

8月7日-8月20日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8月21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

10月19日—10月24日

      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无法退还。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三)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                        

      三、考试大纲

      见中国记者网、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6年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监督管理

      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工作要求,自本年度起,我区不再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查询成绩和合格线。

      五、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考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二)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考区设置

      2026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只在呼和浩特市设置一个区直(直属)考区。

      七、考试收费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国新出发函〔2023〕19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核定新闻记者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4〕1395号)的规定,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9元。

 

 

 

      附件:自治区及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资格审核地址、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6年7月23日

 

 

附件

自治区及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资格审核地址、咨询电话

考区审核单位审核点地址咨询电话
区直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自治区人事考试院A座一楼业务窗口(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

0471-6600198

0471-6601168

包头市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包头市人和大厦406房间(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

0472-5221935

 

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南门217室(中心城新区安达广场南)0470-8357607
兴安盟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复兴西街18号

0482-8237007

0482-8237008

通辽市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739号
0475-8820013
赤峰市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赤峰市宝通大厦西侧三楼(新城区临潢大街)0476-8330744
锡林郭勒盟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考试业务科)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11号窗口(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 )

0479-8235702

 

乌兰察布市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大楼东大厅二楼(集宁新区致远西街,永安南路西)

0474-8159295

 

 

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康巴什区市一中南门往西500米,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

0477-8586210

0477-8586218

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019室(临河区新华西街)0478-8527225
乌海市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乌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楼301室(滨河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0473-3158037
阿拉善盟阿拉善盟人事考试院阿拉善盟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710室(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腾飞东路)

0483-8771001

 

 


(责任编辑:饶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