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是对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是否具有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 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自行组织实施。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中医师承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中医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中医确有专长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中医专业基础知识及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各地颁发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师承出师证书》或《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取得《中医师承出师证书》或《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在中医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授予《中医师承出师证书》或《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在取得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中医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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